【強制檢測】新增兩地點納強檢涉初確個案 包括興民邨民富樓
社會
發布時間: 2021/11/17 14:09
最後更新: 2021/11/17 14:10
政府今日(17日)就昨日(16日)強制檢測公告刊憲作修訂,除昨日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6個指明地方人士(詳情即看【下一頁】),需在11月18日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外,今日再新增2個地點涉曾於香港逗留的初步確診輸入個案,包括興民邨民富樓及景福街景泰苑。
2021年11月16日強制檢測公告詳情 (須於2021年11月18日或之前接受檢測。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期間已進行檢測,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。)
新增的兩地點:
- 任何在2021年11月7日下午6時至下午8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柴灣大潭道188號興民邨民富樓的人士
- 任何在2021年11月11日下午2時至下午5時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新蒲崗景福街118號景泰苑的人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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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李榮忠